1.请问成都地区 在旅游公司做计调工资大概是多少呢?提成是怎么算的呢?

2.春节期间,旅游服务业照常上班,工资怎么算呢?我朋友春节就没得,...

3.旅游局工资一般是多少

4.导游工资是怎么算的啊 旅行社是不是也给底薪+提成的啊 提成是多少 怎么算啊

旅行社或者导服中心支付。

根据旅游法规,导游不能自己出团,带领游客,需要接受挂靠所在的旅行社或者导服中心安排出团,接待游客。而旅行社或者导游服务中心,会支付给导游一定的费用。我国旅游公司专职导游的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带团津贴、隐性收入、少许小费以及“三险”基本。而外聘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和“三险”基本.有的甚至没有带团津贴,仅仅依靠隐性收入和小费圈。

1、基本工资。笔者通过对海南、广东、重庆、西藏、北京、江西、河南等省市热点旅游城市的旅行公司来看,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员数量偏少,并且大部分专职导游都集中在颇具规模的旅行社。通过对导游人员工资的现状来看,目前我国国内的导游待遇都不是很高,很多旅行社的底薪只有几百块,其他的要靠你自己带团赚点外块,其中最高的月基本工资1200元,而最低的只有500元。其中月基本工资在500到800元的人员约占63%,而801—1000元的人员占30%。1000元以上的只占7%。由此可见,导游人员的整体工资水平偏低。

2、带团津贴。导游的带团津贴这项收人一般按照“带团津贴=带团日补助额×带团天数”的基本公式计算。就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旅游公司导游带团日补助额为50到100元不等。但旅游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淡季,许多导游将遭遇“季节性失业”。

3、小费。大多数国人在国内旅游时还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导游人员基本获取不到小费收入。

4、隐性收入。从前面三项分析来看.全国导游员工资水平整体偏低。隐性收入成了导游收入的重要构成。调查显示。隐性收入约占导游总收入的50%以上。外聘导游更是依赖于隐性收入,而目前活跃在旅游市场的导游人员三分之二是外聘导游。所以我们谈导游的工资结构问题,其实主要谈的还是导游隐性收入问题。

请问成都地区 在旅游公司做计调工资大概是多少呢?提成是怎么算的呢?

首先,可以肯定旅游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部分职工;地质、石油及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其次,对于取哪些方式给职工补休,企业应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如不能实行补休,则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视具体情况“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就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春节期间,旅游服务业照常上班,工资怎么算呢?我朋友春节就没得,...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计调

薪资待遇:1000-2000元

最低学历:大专

工作经验:1-3年

招聘人数:3人

工作地点:成都-武侯

岗位类型:全职招聘

男女不限 形象气质佳 有良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能吃苦 有责任心 有旅游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以上为成都地区一个较为正常的旅行社计调招聘

看到要求了么?长得要好,要“能吃苦” ,一般是每周6-7天工作制、加班是经常的,因为团对是24小时在运作,有大事小事都必须能随时找到你,大期间不休息,因为正是旅游的旺季

算上提成,旺季每个月大约2000左右,

如果你能力超群的话,也许会有3000一个月,要求如下:

岗位描述:

1、负责旅游团队所用车辆、导游、饭店、酒店、景点等相关旅游要素协调调度并对外报价;

2、随时掌控房、餐、车等旅游的市场行情;

3、下达操作,对团队质量负责;

4、独立完成旅游线路的设计,行程的安排报价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有至少一年的欧美线路计调工作经验

2、有欧美地接者优先;

3、英语四级以上,能独立与境外同行沟通交流;

4、吃苦耐劳,良好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旅游事业;

5、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旅游局工资一般是多少

《最低工资规定》

工资要按月足额支付。

企业支付工资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每月扣取工资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且扣取后还不得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有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三种。标准工时:五天八小时;超出时间为加班,加班费周一至五1.5倍,周六日2倍,国家法定节日3倍。综合工时: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时一样,但是可以每天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然后集中休,加班费一律1.5倍,国家法定节日3倍。不定时顾名思义就是工作时间不固定,但是审批很严格。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坚持自愿和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原则。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和胁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有权拒绝违反本规定的加班加点。

班后加点每次不得超过加四小时,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企业确因需要,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征得职工及企业工会同意,并报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职工有权在加班加点后要求补休,或者领取加班加点工资。

企业违反规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由企业向职工支付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报酬标准和劳动定额确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工休办法替代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法定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带薪年休制度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法定休日和婚丧期间工资保障劳动者在法定休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事业单位及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第三章 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八条 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筹集;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筹集,劳动者个人不缴纳。

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

(一)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同调整为按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劳动者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专户管理;

(二)工伤保险基金: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三)失业保险基金:按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四)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另行制定。

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基数。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企业在管理费用人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从行政或事业费开支;劳动者在个人工资收入中扣缴。

第十四条 关闭的企业,应一次性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缴纳离退休人员、工伤残疾人员五年的生活费、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

第二十条 劳动者合理流动到其他地区,其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自劳动者提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转移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储存保值,待劳动者退休养老时,再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或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申请,一次性领回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养老保险费。

第四章 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年限,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养老手续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二)残废、患病,由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的;

(三)从事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手续的。

第二十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死亡的;

(二)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伤残,并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

(三)其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第二十五条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因工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和因工伤残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残废补偿金、残废退休金、离岗退养费。

第二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辞退的;

(三)用人单位撤销、关闭、歇业而被辞退的;

(四)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法被除名、解雇的;

(六)其他按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的。

第二十七条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和丧葬费。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一次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因患病、负伤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医疗保险分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和个人专户金。

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统一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时按规定开支的医疗费用。

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开支。

个人专户金从劳动者工资收入中扣缴,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用于劳动者患病就医时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专户金超支而本人又确有困难时,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医疗保险调剂金补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按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规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每逾一日由劳动行政部门加收应缴金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缴纳者,除责令立即补缴外,处以应缴社会保险基金一至三倍罚款,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导游工资是怎么算的啊 旅行社是不是也给底薪+提成的啊 提成是多少 怎么算啊

薪资5500起步,五险一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其他按照单位统一标准执行

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是相对稳定的,工资在三四线城市的话,应该是在5000元左右,在一线城市的话,工资就相对比较高一些,在一万元左右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8文化和旅游局工资高吗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是相对稳定的,工资在三四线城市的话,应该是在5000元左右,在一线城市的话,工资就相对比较高一些,在一万元左右。

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待遇属于公务员,在当地应属于中上水平。1、旅游局工作性质是为群众提供公共旅游服务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组织旅游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2、旅游局工作待遇和当地公务员工作水平一致。旅游局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工作待遇和当地其他公务员是一样的,在当地应属于中上水平。从全国来说,东部地区、旅游胜地所在地旅游局待遇更好一点。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0旅游局的工作是什么?待遇怎么样?旅游局是*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待遇属于公务员,在当地应属于中上水平。1、旅游局工作性质是为群众提供公共旅游服务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组织旅游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2、旅游局工作待遇和当地公务员工作水平一致。旅游局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工作待遇和当地其他公务员是一样的,在当地应属于中上水平。从全国来说,东部地区、旅游胜地所在地旅游局待遇更好一点

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

按国家规定来讲应该有最低工资,但现在实际的情况是有的底薪很少甚至没有。

一般旅游发达的城市地接导游大都没有底薪,严重的还要给社里交人头,他们靠带团客人自费、购物赚取佣金。

旅游欠发达地区的话导游如果专职带团,有底薪的也不多,靠补助和当全陪的佣金。要不就是还在其他岗位,比如做业务,有底薪的业务提成比例低些,没有底薪的提成比例高些。

但即便一个地方,各个旅行社的规定也不一样,要根据旅行社自身的效益来看。一般老板既要让你赚钱,又不会让你赚太多的钱。